【第九章】第四節 會計報表附注的查賬標準與演練
時間:2022-11-07瀏覽次數:1280次
審查內容 | 查賬標準 | |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 | ①獲取被查單位提供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說明,與前期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進行比較,以識別會計政策、會計估計的變更 | |
或有事項 | ①可以向被查單位管理部門詢問其確定、評價與控制或有事項的方針政策 | |
②向被查單位的法律顧問或律師函證有關未決訴訟或未決稅款估價方面的資料 | ||
③索取被查單位與銀行間往來函件,以查找有關應收賬款抵債和其他債務的擔保 | ||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 ①向被查管理部門詢問有關信息 | |
②審閱被查單位資產負債表日后編制的內部報表及其他相關管理報告 | ||
③審閱被查單位資產負債表日后編制的會計記錄和有關會計記錄 | ||
| 關聯方關系 | 獲取、復核被查單位提供的關聯方清單,并實施有關程序以識別關聯方,確定關聯方關系的性質 |
關聯方交易 | ①查閱有關會計記錄,詢問有關重大交易的授權情況 | |
關聯方及其 | ①在存在控制關系的情況下,關聯方如為企業,不論它們之間有無交易,都應披露關聯方情況,如企業經濟性質、名稱、法人、注冊資本、主營業務、所持股份或權益及其變化 | |
交易的披露是否恰當 | ②在企業發生關聯方交易時,應說明關聯方性質、交易類型及其交易要素 | |
案情介紹 | 查賬人員在審查2014年至2016年度的會計報表附注時,發現一些財務信息存在嚴重的違規,于是展開進一步調查。 |
問題分析 | 查賬人員發現某公司所做的2014年至2016年報有嚴重虛假的財務信息,共虛構收入累計2226100000000元,占3年累計營業收入的51%;虛構其他業務利潤7300000元;虛構稅前利潤67740000元,占3年稅前利潤總額的72%。 |
調查取證 | 查賬人員調查的違規事實如下: |
錯弊處理 | 本案違反了《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構成了《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中所述“在股票發行、交易過程中,作出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進漏重大信息”的行為。應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作出處罰:一是對公司處以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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