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涉稅風險排查要點 (三)
時間:2023-03-27瀏覽次數:655次
風險點 | 建議排查要點 | |
E.稅前扣除范圍確定 | E1 | 企業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不符合規定條件,或者超過規定標準的; |
E2 |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人身商業保險費的; | |
E3 | 從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未進行納稅調整的; | |
E4 | 稅前扣除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支出不符合稅法規定的; | |
E5 | 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未與經營活動有關,或超過標準的; | |
E6 | 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符合稅法規定的條件的; | |
E7 | 贊助費支出混入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未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的; | |
E8 | 經營租賃費支出,未按直線法確認各期租金支出的;融資租賃,直接按支付的租賃費確認租金支出,未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 |
E9 | 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未按勞務費處理,直接列支的; | |
E10 | 企業對外捐贈,不符合公益性捐贈范圍或者超過規定標準的; | |
E11 | 企業列支不符合規定的準備金支出的,未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稅前調整的; | |
E12 | 稅前扣除的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符合稅法相關規定的條件和標準的; | |
E13 | 改變歷史成本計價方法,調節利潤的; | |
E14 | 固定資產,未按規定的計稅基礎、年限、方法計算折舊的; | |
E15 | 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未按稅法規定進行攤銷或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未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的; | |
E16 | 生產性生物資產,未按規定的計稅基礎、年限、方法計算折舊的; | |
E17 | 無形資產,未按規定的計稅基礎、年限、方法計算攤銷的; | |
E18 | 擅自改變存貨計價方法,人為調節利潤的; | |
E19 | 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不符合稅法規定條件,或者沒有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扣除的; | |
E20 | 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產的折舊、攤銷,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稅前扣除的; | |
風險點 | 建議排查要點 | |
F.扣繳預提所得稅計算 | F1.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未按規定代扣代繳的。 | F1-1.向境外企業支付利息、租金,未按規定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 |
F2.其他費用未按規定代扣代繳的。 | F2-1.向境外支付的除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以外的其他費用或已在成本費用列支的境外費用項目,未按規定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 | |
風險點 | 建議排查要點 | |
G.進項稅額核算方面 | G1 | 非正常損失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未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多抵扣稅額的; |
G2 | 企業將購進貨物和應稅勞務用于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等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未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 | |
G3 | 企業將購進貨物和應稅勞務用于免稅項目,未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 | |
G4 | 企業將購進貨物和應稅勞務用于集體福利,未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 | |
G5 | 企業將購進貨物和應稅勞務用于個人消費(包括交際應酬消費),未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 | |
G6 | 企業的購進的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未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 | |
G7 | 企業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未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 | |
G8 | 發生退貨或取得折讓未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多抵扣稅額的; | |
G9 | 返利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 | |
G10 | 不動產工程用料直接進入相關成本、費用而不通過不動產在建工程賬戶核算,多抵扣進項稅額的; | |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