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算內容
(一)營業收入
營業收入主要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三大類。
1.主營業務收入。指公司經營的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所取得的資費收入,以及電信業務經營者之間網間互聯業務的結算收入。包括由 BOSS系統接口直接導入的語音服務、增值服務等收入,省公司導入的網內、網間結算收入及銷售折扣折讓等。
2.其他業務收入。主要指出售通信商品收入(出售手機、SIM卡)、出租通信商品收入、代辦業務收入、維修收入、銷售材料收入、廣告收入、技術轉讓收入、固定資產出租收入、非貨幣性交易等除主營業務活動以外的其他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
3.營業外收入。是指各項非日常活動形成的經濟利益流入,主要包括固定資產處置利得、無形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違約金、賠償金凈利得、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
(二)成本費用
1.主營業務成本。主要包括從事主營業務人員的工資、職工福利費及其與主營業務有關的折舊費、修理費、攤銷費、業務費、電路及網元租賃費、資源占用費、業務技術支撐費等。
2.其他業務成本。主要包括出售通信商品支出、出租通信商品支出(手機、SIM卡、無線網卡、出租手機等)、代辦業務支出、維修、銷售材料、技術轉讓、其他固定資產出租等。
3.營業費用。主要包括廣告費、業務宣傳費、代辦手續費、銷售傭金、通信終端補貼、營銷機構費、展覽費、咨詢費及其他營業費用(電路租費)等。
4.管理費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員的工資、折舊費、修理費、業務招待費、無形資產攤銷、董事會費等。
5.財務費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益、銀行手續費等。
二、核算特點
一般來說電信企業的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統一適用《企業會計準則》;三大電信運營商根據各自公司情況制定會計核算辦法,并運用財務軟件進行財務核算。
(一)中國移動
中國移動和省級公司為母子公司關系,分別獨立核算。中國移動實行集團控制、合并報表、省級集中管理。31個省級公司匯總省內地市級公司(二級核算單位)財務核算。地市級移動分公司獨立核算,省公司對地市級分公司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中國聯通
中國聯通和省級公司為總分機構,財務核算為總部、省、市州三級核算。依托大ERP系統和技術手段,由集團總部統一進行核算數據的抽取、轉換、匯總、合并和抵銷,統一編制各主體財務月表并推送至各管理主體。
(三)中國電信
中國電信和省級公司為總分機構,使用SAP系統進行財務核算。集團公司統一管理各單位會計科目等財務主數據,各省獨立設置賬套,地市分公司作為成本/利潤中心進行核算。省公司采用的是全省集中的會計核算模式,全省賬務處理及報表編制、檔案管理統一由各省財務共享服務中心承接。